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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, 7月 06, 2008

關於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表的一些補充

   之前寫過一篇--關於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表,這邊再補充一下她的資料好了。
   「卡內基分類表」為「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表」(The Carnegie Classification of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)的簡稱,是於1970年代初期,由卡內基高等教育基金會(Carnegie Commission on Higher Education)為因應其政策研究之需要而設計的,作法是將美國4,000多所大專院校,依其性質予以分類,在1971年及1972年基金會內部數項研究報告中,即曾採用該分類標準,惟至1973年,始正式將全面性的學校分類標準彙整出版,其後並於1976年,1987年,1994年及2000年四度作修訂,並已於2005年發行修訂版,舉凡美國教育部所認可的全美各大學院校,列名在其每年的《高等教育指南》(Higher Education Directory)者,均是「卡內基分類表」適用的對象(張家宜,民96)。
   在2000年分類法的基礎上,2005年修訂之後,主要把美國的高等教育機構,分為博士學位授與大學、碩士學位授與學院/大學、學士學位授與學院,副學士學位授與學院,並按入學人數多少而有不同細分(刘宝存,李慧清,2006)。根據卡內基教學促進基金會(The 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)所提供的下載資料,2005年基本分類的細項有33類。
目前參考「卡內基分類表」來訂定計價模式的出版社有美國的約翰霍普金斯大學出版社(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)所成立的Project MUSE,以及杜克大學(Duke University Press)等等。


張家宜(民96)。以美國「2005年新版卡內基高等教育機構分類表」研究我國大學之分類。台北市:淡江大學。
刘宝存;李慧清(2006)。2005年卡内基高等学校分类法述评。比較教育研究,27:12,45。